你的位置:商业英才网首页>管理>运营管理> 文章页
产品设计藏玄机 银行理财产品迷雾重重

浦发银行的一款产品近日卷入银行理财产品风波之中。

  IC图片

  某银行最终收益为0的理财产品,经专业人士测算,该产品只有千分之四的获益可能;而某外资银行则将风险较高的理财产品定名为"结构性存款",目前浮亏已超过6%……

  零收益或负收益并不是我们指责银行理财产品的关键问题。我们要追问的是,银行在销售这些产品的时候是否知道投资者获益的概率有多大?银行理财产品是否卖给了真正需要的人?银行对理财产品的定价是否合理?投资者的收益与风险是否匹配?而投资者在掏钱包的时候确实知道自己买的是什么吗?

  产品设计藏玄机

  某银行推出的一款"F2"产品的合同文本约定,计息期理财产品收益率(税后)的计算方式是,最大值MAX[18%-(股票表现值最好的3只股票的平均回报-股票表现值最差的3只股票的平均回报),0%],观察日是2008年1月29日,收益起算日是2007年2月1日,到期日是2008年2月1日。如果12个月期的人民币银行间市场拆借利率达到或大于3.75%时,银行有提前终止权,而投资者不能提前赎回。

  上述产品并不是在观察日挂钩股票上涨投资者就能获得收益,而是要按照挂钩股票表现值进行排名,用排名前三的股票平均表现值和排名后三的股票平均表现值求差,差值再被18减,最后再与0取较大者才是最终收益率。

  统计基础资产2007年1月以前的历史数据,并根据这些指标进行模拟测算,该款理财产品投资者获益的概率只有千分之四,产品设计者甚至不需要对冲风险。而投资者花至少5万元买入该产品并持有一年之后,收益率为0也是在意料之中的。据专业人士测算,这款产品的最高收益率上调至30%,而不是18%,投资者才有5%-6%的获益概率。

  专业人士分析,如果是"F2"产品销售银行就是设计者,那么银行的收益就是这部分理财产品资金的一年期利息。也就是说,假如该产品发行了1千万元,而银行又不用为该产品进行风险对冲,那么银行的最高收益就是1千万元的一年期利息。如果该产品是从国际投行手中购买,则银行的收益可能是买卖这一产品的差价。例如,银行购买该产品的最高收益假如是30%,最低是5%,银行再以最高18%,最低为0的价格零售给投资者。这样银行既转移了风险又有几个点差的收益。

  名为存款实为"基金"

  商业银行发展包括理财产品在内的中间业务本来值得鼓励,但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银行的收益和风险是否匹配,投资者的收益和风险是否匹配。就这一点而言,不仅中资银行有亟待规范的行为,外资银行的某些行为同样有瑕疵。

  以某外资银行2007年推出的"水资源"第四期美元产品为例,该产品最低申购金额为2.5万美元,投资期限6年。虽然到期保本并定名为"结构性存款",但该产品已由起始日2007年8月1日的每单位100美元跌至2008年2月29日的93.64美元。

  上述理财产品的合同约定,该结构性存款采用的是动态配置方法--恒定比例组合保险策略(CPPI)。其实国内更多地把CPPI的这种投资策略称为保本基金而非"结构性存款"。

  其次,合同约定该指数以美元计价,初始指数价值为100美元,包含以下组成部分:表现部分,投资于标的资产;保本部分,投资于零息债券组合;杠杆部分,贷款及融资成本。这三部分的具体投资比例为动态。但动态组合可能导致的最大损失怎样,最大风险是什么银行都没有披露。

  虽然以"存款"命名,但投资者如果在未到期日提前赎回,除了本金可能因市场变动而损失外,而且如果在前4年提前赎回还要交纳本金的0.25%到3.5%不等的提前赎回费。即使到期,也不是像存款一样收到本金和利息,而是收到本金或者本金×到期指数价值/100。

  对国内投资者而言,更为不利的一点是,查询该产品市场价格的荷兰银行网站为全英文界面。

  别输在起跑线上

  "'水资源'产品比'F2'产品的风险高多了,目前收益为负,但我认为前者还是更好的产品。"衍生产品专业人士对记者说,"因为前者获益的概率更大。'F2'产品几乎就是不可能有收益的产品,那投资的意义在哪里,还不如定期存款。我个人甚至觉得不应该把金融衍生品卖给个人,起码5万元的投资门槛是太低了。"该专业人士认为。

  银监会业务创新监管协作部主任李伏安在回应银行理财产品零收益问题时也指出,银行销售理财产品不能像在超市卖生活用品一样,由老百姓自取;而是应当像在药店里卖药那样,有些药品要按处方才能销售的,不是个人想买就买的。这是银监会长期坚持的观点。

  随着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和成功上市,在财务实力得到增强的同时也向其提出了更高的资本回报要求,银行有更强烈的冲动追求利润最大化。包括理财产品在内的中间业务以其对资本无要求、服务性强、赢利相对高、风险相对低、客源稳定等特点,开拓了银行业务的新领域。再加上外资银行的进入,未来银行业的竞争,可以说就是银行新兴业务尤其是中间业务的竞争。从某种意义上说,我国的商业银行正在完成从"官银行"到"商银行"的角色转变。"理财产品零收益"事件,正是银行在信用和利润的"鱼"与"熊掌"之间的一次抉择。

  银行的基本职能是信用经营者,这一点无论到何时都不会改变。而更应认识清楚的一点是,目前认购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者通常是风险偏好较低的人群。他们看重的正是银行信用与略高于固定存款利息的收益。如果在公众中失去了信用,银行的发展就成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

  对于消费者来说,正如李伏安所说的,未来理财产品会越来越复杂,比如马上要推出的股指期货、与国外汇率利率挂钩的衍生产品,这些产品靠个人常识是很难理解的,也很难对风险进行判断,所以如果不具备一定金融知识的投资者,就要请专家帮你理财;要么就是,在你没有足够的判断能力之前,不要去投资。(高改芳)

Reply to Story

评论

    暂无评论

我来说两句

您还没有登录,不能评论,请首先 登录 注册

相关视频

    暂无相关视频

扩展阅读

  • 没有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