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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源涉嫌商标欺诈 上市企业如何强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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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战略管理 时间: 2012-08-23 来源:腾讯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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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运营管理
王老吉和加多宝因商标归属问题已经演变成街头互殴,汇源果汁商标纠纷也不遑多让愈演愈烈。汇源被云南一家饮用水公司斥为“商标授权诈骗”,作为汇源集团董事长朱新礼亲侄子的朱胜彪被指贩卖公司商标,成为本次事件的核心人物。

核心提示:王老吉和加多宝因商标归属问题已经演变成街头互殴,汇源果汁商标纠纷也不遑多让愈演愈烈。汇源被云南一家饮用水公司斥为“商标授权诈骗”,作为汇源集团董事长朱新礼亲侄子的朱胜彪被指贩卖公司商标,成为本次事件的核心人物。

背景

汇源饮用水在明知自己并非商标注册人,无权签订此商标许可合同的情况下,仍然与他人签订合同,应当承担签订无效合同的法律责任。

祝强和卡瓦格博公司在未尽到审核义务的情况下,就冒然买设备、做宣传,损失索赔在法律上很难获得支持,只能自己埋单。

此次商标授权纠纷缘于汇源饮用水与云南香格里拉卡瓦格博饮用水有限公司于2011年7月签署的合作协议。

据悉,卡瓦格博董事长祝强通过汇源集团苹果醋项目经理王树平引荐,认识了汇源集团总经理朱胜彪(现分管汇源饮用水公司)。朱胜彪将汇源商标授权给卡瓦格博公司使用。按照协议,祝强向朱胜彪个人账号汇款200万元,同时汇给中间人王树平个人100万元。汇源饮用水公司给卡瓦格博公司开具了200万元的收款收据。

合作协议签订后至2012年3月,卡瓦格博为生产“汇源六分子水”已投入专用模具、设备、物料、广告宣传费达200万元。正当卡瓦格博开始大批量生产汇源品牌系列饮用水时,汇源方面称卡瓦格博不得进行“汇源”品牌水的生产和销售。

未尝到甜头,却蒙受损失,感觉上当的祝强怒斥汇源“诈骗”。他还透露,朱胜彪在与他签订合同之前已经开始对其他公司进行类似的“授权行为”,去年共有28家公司与汇源饮用水公司签订了合同,其中包括5家瓶装水公司。卡瓦格博公司是损失最大的公司,约1120万元。

汇源拒不赔偿反诉违约

汇源集团于8月1日发布公告,就与卡瓦格博公司争议作出澄清,驳斥对方指控。公告称,尽管合作协议列明双方共同发展汇源品牌的饮用水业务,公司并无就任何汇源商标的特许使用权达成协议。

同时,卡瓦格博并未按合作协议履行若干付款责任,因此,汇源饮用水有权终止协议而毋须对云南卡瓦格博作出任何赔偿。并根据公司法律顾问的意见,汇源饮用水因卡瓦格博违反合约而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终止合作协议。

尽管公告称不会影响财务及经营状况,但受商标欺诈影响,香港上市的汇源果汁遭遇股票大跌。

两败俱伤的投机合作,市面上瓶装矿泉水品牌中汇源并未出众。

卡瓦格博与汇源纠纷的焦点有两个,一是《合作协议》是否涉及到“汇源”商标许可使用。二、卡瓦格博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谁负责。案情走势尚未得知,但从目前来看,无疑是两败俱伤的结果。

汇源饮用水明知故犯难辞其咎

根据北京工商局资料显示,与卡瓦格博签订《合作协议》的甲方汇源饮用水法定代表人为王瑜南,股东是北京汇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而国家工商总局资料显示,“汇源”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就是汇源饮用水的唯一股东——汇源饮料。 汇源饮料的法定代表人就是与祝强进行沟通洽谈的朱胜彪。而汇源集团在其公告中又明确“汇源饮用水系其全资附属公司”。

由此可以看出,汇源集团、汇源饮用水与汇源饮料是投资与被投资的关联公司。如果合同的内容如卡瓦格博所说的,是有关“汇源”商标许可使用的内容。那么,该合同因汇源饮用水并不是“汇源”商标注册人,而汇源饮料作为商标注册人不认可该商标许可使用约定的,该合同也就成了无效合同。

那么,汇源饮用水在明知自己并非商标注册人,无权签订此商标许可合同的情况下,仍然与他人签订合同,应当承担签订无效合同的法律责任。在这个基础上,汇源就会面临对卡瓦格博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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