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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志强:先拆还是先建是一门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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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领导与控制 时间: 2010-06-18 来源:网易财经

标签:职业经理人

唐家岭、七井、中坞、六郎庄等地大规模的违章建筑拆迁开始了,许多北漂一族再次面临着大规模的转移,且廉价的生存之地的消失、城市生活成本的高涨、伴随着创业的艰难。

首先应该肯定的是拆迁的工作没有错,原因很清楚:一是,违章建筑违反了政策法律的相关规定,为严肃法律是一定要拆的,否则就无规划与法律可言了。如果放任了违章建筑的自由搭建,那么就无法进行城市建设的管理。既然有了法规,那么就必须坚决的维护法规的效力于严肃性。

二是,大量的违章建筑存在较严重的建筑质量问题,有可能产生对居住者生命的威胁与伤害,无法有效的保护居住者的生命与财产安全,一旦倒塌、失火连抢救都来不及了,政府至少应有所作为,否则后果严重。

但为什么政府的作为布什在违章建筑的建设之前,而是出现在有了大量的居住之后呢?难道这样大规模的违章建筑政府会毫不知道吗?又为什么没有人举报,反而倍受欢迎,且明知道有风险仍有大量的人员租住呢?当地的小社会让当地的小政府不作为或支持与纵容这种为民争利的事情是可能的,但大量人员的交通变化难道也没有引起相关部门的注意吗?……人们与社会对此都会提出一大堆的问题。

核心的问题在于租赁市场的建立,让更多的人可以用较低的价格接近过渡性的居住问题。

自23号文件之后,政策将住房主要分为了两个市场,一个是政府保障或帮助的非出让土地的市场,以划拨土地上的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为主,有些城市将出让土地的限价房也列入了其中。另一个是完全商品化的市场,以出让土地中的商品房交易为主的面对中等以上收入家庭的市场。近十多年的发展中这两条腿出现了一长一短的现象,于是在社会中引发了极大的矛盾与不满,至少从目前看存在着较多的问题。

几年前我们曾提出应将“居者有其屋”的市场宣传导向转为“居者有其所”的宣传导向,并在两个市场中间建立一个约占城市总户数量30%左右的租赁市场以解决夹心层的过渡性生存权利的保护问题。但至今这种“居者有其屋”的错误宣传已深入人心,以至于无产权房则不能结婚,甚至演变为了无新的商品房都不能结婚的地步了。尽管温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已在人民代表的审议中将“居者有其屋”改为了“居者有其所”,但“安得广厦千万间”这个几千年、多少朝代都无法实现的目标重担仍像一座大山一样成为了年青人成长中的障碍。

假如几年之前就开始扭转这种宣传的错误,并同事建立租赁市场,又怎么会有今天的调控局面和唐家岭、七井、中坞及六郎庄等地的情况出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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