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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宅禁商”政策不变 但“SOHO”办公有望合法

类别:能源时间: 2009-01-13

来源:辽宁日报

标签:能源 新闻

  允许“政府组织集中办公区”注册租金费用低于写字楼

  昨天,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在政务咨询活动中向市人大代表透露,“民宅禁商”所要求的4个条件不会更改,但今年内将出台降低“登记注册”门槛的新政策。通过各区县政府组织企业集中办公的方式,破解创业人需租赁写字楼需支付高额租金的难题。

  工商将出台政策

  允许“集中办公区”注册

  昨天晚上,朱建岳代表、强磊代表、王玉梅代表等先后来到市工商局咨询台前,向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询问:“面对经济危机,政府如何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扩大就业和创业?”

  市工商局登记注册处处长贺庆财表示,市工商局正在酝酿出台一项新措施,允许在政府或者企业创建的集中办公区内注册,这里提供经营场所,但其租金将远远低于写字楼或商业项目。这一政策将解决因“住宅”不允许作为企业和个体户登记注册地点而带来的“门槛”提高的问题,此政策有望年内出台。

  “自家soho”办公

  有望合法化

  按照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企业经营必须有“物理地址”,该新政策有望使类似“企业在中关村某个集中办公区登记注册,但在清华大学的试验室内进行科研活动”合法化。

  据介绍,平谷、怀柔、门头沟等区县已经在做一些试点,通过政府出面组织集中办公区,以较便宜的租金提供给欲创办企业的个人。这些集中办公区为企业经营者提供如税务申报、收款、收发邮件、协助签署合同等一系列服务,经营活动是在集中办公区完成的,而企业经营者则可在自家通过上网发邮件或传真来控制公司的运转。

  “民宅禁商”政策不变

  登记注册条件不按行业区分

  “维修电脑、广告创意、编程等行业并不会造成扰民,或者给居民楼带来安全隐患,能否以此标准来放松民宅不能作为登记注册地址的规定呢?”面对代表提问,贺庆财回应,企业登记注册的政策不会按照行业来区分。另外,“民宅禁商”这一政策不会变动,因《物权法》明确规定了住宅经商的4个前提条件:法律不禁止,法规不禁止,业主管理规约同意,有利害关系的所有业主同意才能在地址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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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费品零售额有望破5000亿

  昨天,市商务局局长卢彦表示,北京市消费品零售总额已经连续10年保持两位数增长。预计今年有望继续保持增长态势,突破5000亿元大关。

  2008年北京社会消费品零售超过4500亿元,增长达到20%,消费对北京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也在明显增强。市商务局局长卢彦表示,今年鼓励消费拉动内需的举措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推广“家电下乡”活动,打通农村市场;城市社区将推行物美价廉的便捷服务;重点推行特色商业街发展;鼓励电子商务“团购”等形式集中购买。另一方面则鼓励出口企业将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特色商品在国内市场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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