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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萧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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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组织管理 时间: 2009-12-11 来源:《英才》杂志

标签:企业文化 创业

“专业面要深,知识面要广,这两点对于个人成长至关重要。”
  
萧枭是北京现代中方财务负责人,2008年,他取得了法律专业的文凭。为什么一名财务工作者要系统学习法律专业?因为在萧枭看来,正是这些相关知识的增长,使自己成为了与众不同的财务人员。法律问题不仅和企业的财务紧密相关,它还跟所有业务都有联系,只不过,很多企业并没有把法律提到相应的高度来重视。
  
于是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萧枭开始系统地学习法律专业。
  
有了法律知识的帮助,在工作中审查报告,萧枭很容易就能看出哪些条款有问题。甚至一些业务部门的专职人员,都没有萧枭对相关法律问题掌握得清楚。
  
实际上,萧枭此前还醉心于市场营销学和心理学等学科。他发现,对于财务工作来说,把握心理也很重要。比如谈判,就要洞悉对方的心理状态。跟不同的人谈不同的事,也需要知道对方的需求。
  
又是法律又是心理学,一名财务人员有必要学习这么多专业之外的知识吗?在萧枭看来,一个相对综合的管理人员,方方面面的知识都应该知晓。通俗讲,就是一专多能。作为财务管理者,算账是萧枭最不担心的工作。但是如果只懂算账,却不能在非财务的业务上给员工以指导,也不是好事。所以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至关重要。
  
2002年9月13日,萧枭的职业生涯进入了一个新起点,成为北京现代中方财务负责人。萧枭坦言,当初领导选他,专业能力是一方面的考虑,另一个考虑的重点是他在项目管理上具有不一样的视角。这种职业敏感性并不是一定要把问题看得很刁钻,但是看问题一定要到位,一定要看出问题的真正所在。拒付风波付钱,不付钱,对于财务部门,这是最简单的事情。但是为什么付钱,为什么不付钱,如果深究,就要涉及诸多财务专业之外的知识。
  
作为一名专业的财务人员,要看出财务业务之外的问题,并不简单。
  
合资公司在引进某款车之初,向外方订购了样车之后,外方提出:依据《技术许可协议》,外方改造车型的费用数十万美元,必须由合资公司支付。于是,技术部门报告要求付款。看签批后的报告,萧枭向有关部门指出,依据《技术许可协议》这笔钱不应该付。
  
过了几个月,交样车的日子到了,当时合资公司的中方领导找萧枭商量:“不行呀,外方告知再不支付改造费用,样车就不交货。”但是,萧枭有自己的理由:样车是合资公司下了订单的,付完货款就必须交货,国际贸易规则如此。于是,当着领导的面,萧枭与负责办理进口手续的人员联系,即被告知样车已经发出。
  
拒付的原因看似是财务方面的国际惯例,但事实上,真正理由并非如此。
  
外方要求付款的依据是《技术许可协议》中的一条,叫“滚动技术”。通俗的讲就是,合资公司需要对已投产的车型进行技术改进而自身又缺乏相关的技术能力,而将改进项目委托给外方的情况下,经双方协议后,改进费用由合资公司支付。而样车购进的情况则不同,合资公司并没有委托的行为,而且样车原本就应该是外方提供的原始产品,该费用当然不能由合资公司承担。
  
付钱,不付钱,对于财务部门,这是最简单的事情。但是为什么付钱,为什么不付钱,如果深究,就要涉及诸多财务专业之外的知识。没有丰富的知识,没有人敢轻易做这么大胆的事情。
  
由于这笔款项的支付问题双方意见相持不下,公司出现过一次停产,萧枭本人也因此得到了外方总经理“我们都决策了,谁还在拒绝付款,我看这个人不适合在合资公司工作”的不点名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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