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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酒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强医疗机构药品监管

类别:时间: 2009-03-26

  近日,甘肃省酒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在对全市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进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从四个环节入手,在全市范围内加强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监管。

  一是全面推进医疗机构药库药房规范化建设。按照成熟一个验收一个的工作原则,在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规范化药房”创建活动,促进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进一步规范药品采购、储存、使用流程。同时,加强医疗机构药械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提高药品从业人员的管理水平。

  二是规范药品质量管理流程。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药房、药库药品分类陈列、购进、验收、养护、调剂、特殊药品管理、储存条件、制度执行等环节进行跟踪检查和专项检查。加强对可疑药品的质量检验,对质量可疑或投诉举报的药品积极进行检验,保障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质量安全。

  三是积极开展医疗机构药品质量专项整治。在全市医疗机构中开展中药饮片、疫苗、诊断试剂、医用氧气、非药品冒充药品等专项检查。

  四是规范医疗器械管理。重点规范植入性医疗器械、口腔器械和设备类器械的管理,督促医疗机构建立健全各项医疗器械管理制度,确保使用医疗器械安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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