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首页 > 行业 > 文章页
深化改革 提升水平——访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司长王守智

类别:时间: 2009-03-19

来源:中国国土资源报 作者:王 博

  在国土资源部建部10周年,《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修改后10年,“两法”修改大规模展开之际,记者采访了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司长王守智。谈到2009年工作思路,温文尔雅的王守智打开了话匣子,显然已经作了非常深入的思考。他说,中心工作是,集中精力抓好全面完善国土资源立法和推进国土资源依法行政工作。指导思想则是,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新机制的要求,在全面总结国土资源部建部10年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以及深化法制、体制、机制改革的基础上,着力总结经验,深化改革,完善制度,提升水平。

  在王守智看来,今年是国土资源管理事业深化改革、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发展的重要一年。这一年,国土资源部成立满10年,修改后的《土地管理法》和《矿产资源法》实施10年,国土资源系统推进依法行政也进入第10个年头。与此同时,10年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发生了深刻变化,行政管理机构体制不断改革完善,经济发展方式也发生了重大的转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形成,管理方式从过去注重行政手段为主转向法治化,并向法治政府建设过渡。

  在这一重要背景下,王守智认为,我国国土资源管理体制、职能定位和管理方式发生了深刻变革,一是国土资源配置方式从以计划为主逐步转向以市场为主,国土资源以竞争为特点的市场配置法律制度体系已基本建立;二是资源管理方式从单纯的注重资源管理向资源和资产管理并重转变,逐步实现了资源的资本化、资产化以及主体多元化的转变;三是国土资源管理体制向相对集中统一管理转变,管理职能向一般的资源出让向参与国家宏观调控转变,管理机制从过去偏重于事权管理向更注重建立制度和规范行政行为转变。四是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对国土资源管理的改革和实践提出了新的要求。

  形势了然于心,接下来就是要认清自身的任务和使命。王守智说,我们要全面总结10年来国土资源部在体制、机制、法制方面进行的大量探索和改革实践,将取得的成果和成功经验,通过修改、完善法律和法规,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当前已经具备这一条件。

  王守智建议,今后3至5年内,构建新的国土资源管理法律制度和基本制度体系应作为一项重点工作。

  其一,加快“两法”修改及配套法规建设,构建新的国土资源管理法律制度体系。对于《土地管理法》及其配套法规,要从体制上入手,要从法制建设上解决,要在坚持原有的土地管理以耕地保护为核心、用途管制为手段的基本制度和框架不改变的条件下,作出修改完善,构建更加符合现行体制要求的制度体系。对于《矿产资源法》修改及其配套法规制定工作,应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体现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矿业权管理制度,建立科学的矿产资源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建立将探矿权、采矿权的财产权取得与探矿、采矿的行政许可相分离制度,调整资源经济利益分配制度。

  其二,全面推进国土资源部门依法行政,提升行政执行能力。抓好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的监督检查;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实施国土资源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围绕依法行政,抓好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从制度入手,监督制约行政行为,解决行政行为中的不规范问题;完善国土资源管理监督与群众诉求解决机制。

  其三,加强对地方立法和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提升基层的法律和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加强对地方修改有关法规、规章和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提高地方制定法规、规章的水平,重点提升县、乡(镇)等基层国土资源部门的能力和水平。

  无论是加快完善立法,还是加强依法行政,改革创新的任务都非常重。王守智说,我们已经排出时间表,将加快进度,为国土资源管理事业改革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本报记者 王 博)

浏览(|评论(条)当前得分:收藏|推荐

我来说两句

您还没有登录,不能评论!登录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