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首页 > 行业 > 文章页
福建:保险广告中承诺赠送礼品等被叫停

类别:时间: 2009-02-20

  福建保监局最近就规范产险公司广告宣传有关问题发出《通知》,保险广告宣传中承诺赠送保险产品、现金、礼品、礼券、加油卡等行为正式被叫停。

  福建保监局表示,近期,福建各产险公司通过电台、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介投放广告,加大公司品牌、产品、服务等宣传力度,对提高社会公众的保险意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部分广告存在宣传不实和误导消费者的现象,有的甚至违反了保险法律法规。为维护公平竞争的保险市场秩序,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福建保监局对产险公司广告宣传有关事项做出规范。

  《通知》规定了保险广告宣传中的禁止行为:承诺提供保险费回扣、返还或者其他违法违规利益;承诺赠送保险产品、现金、礼品、礼券、加油卡等不当利益;承诺片面的、不带限制条件的、引人误解的保费折扣优惠;承诺车险理赔免事故现场;损害其他保险公司的品牌信誉;保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通知》明确规定,各公司在开展广告宣传时,应注重品牌建设,树立诚信形象,着力加强企业文化内涵的品牌宣传,加大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服务宣传,努力改变目前普遍存在的以价格为主的营销宣传。福建保监局还决定实行保险广告宣传的备案制度:各公司应在对外发布保险广告宣传后三个工作日内由省级分公司将相关材料报福建保监局备案。(完)

浏览(|评论(条)当前得分:收藏|推荐

我来说两句

您还没有登录,不能评论!登录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