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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将对城乡低保家庭高中学生提供助学金

类别:时间: 2009-02-03

  记者从2日召开的全省财政工作会议获悉,今年省级财政将继续集中财力,办好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为民办实事项目。其中,新增项目主要有:对城乡低保家庭高中学生提供助学金,对中等职业学校涉农专业学生和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把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妇幼和老年卫生健康计划,推动社区医生进家庭,建设儿童医疗急救体系,对城乡低保妇女每两年进行一次免费专项体检;提高村主干补贴补助标准,新增对村计生协会会长、妇代会主任、团支部书记发放津贴。

  加大就业扶持政策的落实力度,实施更加优惠更加灵活的就业扶持政策,努力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扶持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特别是要积极推动大中专毕业生和复退军人的就业工作,支持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和创业。进一步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继续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加大就业援助、公共就业服务的支持力度,促进就业再就业。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落实重点优抚对象和革命“五老”人员抚恤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继续实施“光明行动”,对在校的残疾高中生提供助学金,将残疾职工部分必要的康复训练项目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逐步解决医改后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问题。

  健全城乡低保补助制度,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水平,及时足额发放低保对象生活补助。继续实施临时生活救助制度,进一步开展医疗救助工作。提高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标准。健全廉租住房制度和住房公积金制度,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投入,加快实施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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