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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加强春节期间文化市场管理工作

类别:时间: 2009-01-22

作者:陆金梅

  为加强春节期间文化市场管理,推动文化市场繁荣和谐平安发展,日前,省文化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春节期间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提出努力繁荣活跃城乡春节文化市场,各级文化市场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机构,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扎实开展“二次学习”和“二次创业”,通过为广大文化市场经营单位提供行之有效的政策支持和行政服务等,努力培育繁荣活跃春节城乡文化市场,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

  《通知》要求结合当地文化市场实际,切实加强对文化市场的监管力度,以娱乐、网络文化、动漫、游艺、艺术品、农村演出市场为执法重点,始终对违法违规经营保持高压态势,切实加大执法力度和巡查频率,坚决查处含有违法违规违禁内容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净化春节文化市场,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健康丰富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

  《通知》强调高度重视文化市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建立和落实文化市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围绕网吧、音像制品经营场所、影剧院、歌舞厅、演艺厅、游艺厅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重点整治,严查各类无证经营、违法违规经营和活动,加强对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人员和经营者的安全教育,主动协调和协助安全生产、公安、消防等主管部门,采取消防安全大检查、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等一切必要措施,加强文化市场安全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要限期整改,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难以整改治理的,要依法予以停业,确保春节期间文化市场经营场所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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