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无处不在
品牌顾问Martin Lindstrom表示,“苹果的品牌力量无比强大,对一些顾客来说,犹如真正的宗教信仰。”
苹果公司通过一系列精细入微的方式来培养粉丝对该品牌宗教般的狂热,包括渲染产品的神秘,暗示顾客的尊享身份等。而最重要的是强化苹果产品的象征意义,最有效的营销策略植根于产品本身。iPod的白色耳机,Mac的启动声音,MacBook的镂空笔电背板……这些都不是偶然的,而是通过这些来使其品牌形象深入人心。
“喜新厌旧”
苹果的创新能力毋庸置疑。没有哪家公司像苹果那样频繁又乐此不疲地对所在领域的基础部分进行反思。仅仅在过去的短短几年间,苹果就对其笔记本电脑的生产工艺进行了大幅度革新,这也是笔记本生产设计领域有史以来所进行的最雷厉风行的大规模的革新。苹果完全无视“向后兼容”的概念,而是无情抛弃过时的生产组装基地。苹果抛弃过去的决心让它能够生产更好的产品,毫无拖沓,因此才得以雄踞技术发展的最前沿。
化反馈为鼓舞
乔布斯频繁引用亨利·福特的名言:“如果我问客户他们需要什么,他们总是说要‘一匹更快的马!’”
乔布斯用这句话,算是为自己忽略客户意见辩护。“客户会告诉你一大堆他们所需要的东西,但是当你按照他们的意图制造出来时,又不是他们想要的。不存在的事情总是难以描摹。”Reid分析道。
不过乔布斯并非视客户反馈为无物。他将其看做是鼓舞,而非方向;是方式,而非结果。所以苹果总是能推出既能满足客户需求同时又超越客户想象的新产品。就在顾客都在期待苹果推出上网本时,乔布斯冷冷回绝了,接着他推出了iPad,一个第三品类,而绝不仅仅是“一匹更快的马”。
“再发明”
“革命性”是乔布斯最喜欢的词汇之一,iPhone和iPad都曾被冠以此名。苹果的产品是否具有革命性,还取决于对革命性的理解。苹果擅长整合技术领域的最新创意,并通过转化变为己有;苹果擅长发现同类产品存在的问题,并在新产品上予以解决;苹果甚至对基于产品实施“苹果式”改革。早在2001 年,比尔·盖茨就推出了一款基于windows操作系统的平板电脑,但操作系统、交互界面、应用程序等一系列问题令微软裹足不前。乔布斯发现苹果能够解决这些问题,于是iPad横空出世。iPad是真正意义上的新品类吗?仅仅推出两个月,就卖出了200万台,所以这个问题不再有意义。
遵从自己的时间表
在 iPad上市几周后,惠普、微软、RIM相继推迟了号称“iPad杀手”产品的上市。它们都埋头研制自己那匹“更快的马”。与此同时,谷歌、英国电信和英特尔也加快了平板电脑的研发步伐。
苹果根据自己的经营战略和长期发展目标,严格按照自己的时间表行事。之所以能谋划长远,是因为在美国CEO普遍的6年任期规律下,乔布斯是一个特例,他知道自己永远不会被开除,因此可以花几年时间研制出高端厚利的产品。大部分CEO没有这样幸运。
在所有提及的优势中,苹果的最大力量之所在,就是它长远发展的意愿。苹果公司是一个胸怀格局的公司,也正在前进的正确轨道上,这点燃了它的自信和野心。最后,还有它的执行力。这些共同打造了一个独一无二的苹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