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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能源的致命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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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行业 时间: 2010-09-06 来源:《英才》 作者:徐建凤

关键字:新能源

虽有一个接一个新能源政策的“保护伞”,但由“低碳、环保”领跑,备受企业和资本追捧的清洁能源,是否最终仍会是一场泡沫?

目前,各地垃圾处理贴费标准并不统一,并呈下降趋势。上海、深圳以及北京垃圾处理贴费约为150元/吨,而中西部地区,如湖北武汉,贴费约为70元/吨。“70元/吨的贴费标准基本上已经达到了垃圾焚烧发电企业的底线。”吴江说补贴标准不统一,一方面在于地方政府的财力是否充足;另一方面则在于垃圾焚烧发电处理方式是否是唯一选择。

当前,垃圾焚烧发电主要集中在沿海发达城市,因为“东部沿海地区一方面经济比较发达,另一方面城市用地也比较紧张。”吴江认为相对而言,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在中西部推进起来就比较困难,一是经济不够发达,另外就是中西部土地资源相对比较丰富,可以新建大型垃圾填埋厂处理垃圾。

除垃圾处理贴费外,在税收方面,政府对垃圾焚烧发电企业也有一定的优惠,如对企业征收的增值税即征即退,免征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则是前三年免征后三年减半的政策。并且,一般而言此类项目建设用地也多是政府划拨。

即便如此,“垃圾焚烧发电建设初期企业也只能保持微利”,吴江认为垃圾焚烧发电的意义更偏重于垃圾处理,发电只是其副产品,因为焚烧的垃圾没有分类,含水分高,燃烧值很低,能源转换效率也很低,发电量少,不能成为能源的供给环节。”

既然是微利,为何企业还如此竞相追逐?“从整个发电模式来看,只要投资人在前期控制好投资成本,使得项目正常运营起来,现金流就会很稳定。”吉晓翔介绍,“仅靠一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肯定赚不到钱,但是如果建设5-10个项目,形成连锁商业模式”,盈利就不再是制约企业的因素了。
垃圾焚烧发电的投资模式体现了投资人“借鸡生蛋”的优势。据了解,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投资人和银行出资比例为3∶7。其中,投资人大都是大型投资运营商,如光大国际、深圳能源、上海环境、天津泰达,都具有上市公司的平台。

“规模化商业模式的优势在于通过设备批量采购,和标准化运营,以降低运营成本。”吉晓翔说,“但归根结底,垃圾焚烧发电毕竟是政府项目,受当地政府影响很大,不能完全实现投资人的理想。”


野蛮招标

吉晓翔所在企业,早在2003年就已经涉及垃圾焚烧发电,算是在行业里抓住先机的国有企业,但他现在的感受却是“这个行业壁垒太低”。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采取的是BOT模式,因此,很多投资方为了拿到一个项目,把垃圾处理补贴费价格压的很低,而在具体操作的时候就通过降低投资总额弥补贴费的差价,到最后实际被压缩的部分还是投入到公益事业的部分。

吉晓翔认为最低价中标的模式,其直接后果就是不法厂商为了攫取利益,制造大量假冒伪劣产品,致使项目运营在控制排放上不达标。

越来越多的资本,开始关注垃圾焚烧发电行业,也给整个行业带来不小的冲击。“为了多盈利而偷排偷放的企业也很多”,张进锋用“行业不规范,恶性竞争严重”来描述垃圾发电企业面临的生存环境。
对于这样的环境,吉晓翔甚是忧虑:“一定要改变当前野蛮的招标方式,最起码应该是综合竞标法。投资业绩、过往环保经验,都要进行严格审核,提高整个行业的准入地位,把因行业较热而恶意竞争的人挡在门外。”

实际上,欧美地区也采取BOT融资模式,但是这些地区国家因担忧完全依赖竞标模式,采用的是综合招标方法。而中国的问题则在于,政府不锁定边界,只采取贴费最低中标。“目前,企业大多是根据27年的特许经营期,倒推价格,参与招标。”

实际上,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并不缺标准。目前,很多城市已经开始采用欧盟2000标准。此外,《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以及《生活垃圾处理工程技术规范》等相关法规中,均对垃圾焚烧发电做了相应的规范措施。

但是,“法律是严格的,执法却是非常不严格的。”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教授王伟说。张进锋则主张:“这个产业应该定性为公益性事业。首先要保证环境能达标,其次才是盈利问题。”


清洁煤为何遭冷遇

先是众星捧月,随之遭遇坚冰,煤制天然气最终也未能逃脱和煤制油一样的命运。6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一纸通知,将煤制天然气项目审批权收编。而相较煤制天然气早几年的煤制油项目,此时早已几次三番遭遇政策性限制。

同属替代能源的煤制天然气、煤制油项目,不仅难以与风、光、核等新能源的热闹相匹敌,就连备受诟病的垃圾焚烧发电,都相应的配有政府补贴的垃圾费处理费支持。为何清洁煤项目遭遇如此冷遇?

一支持,必过剩?

一边是政策性限制不断推陈出新,一边却是石油、天然气需求的高涨。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关于规范煤制天然气产业发展有关事项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规定在国家出台明确的产业政策之前,煤制天然气及配套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核准。

不仅如此,《通知》中还规定通知下发前已经备案和核准的项目,也需进行严格审查。审查不合格的项目严禁开工建设。符合条件的项目则需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进一步审核。

实际上,不只是煤制天然气受此限制,煤制油项目更是三次遭遇政策性规范。两年前,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加强煤制油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而这已是自2006年起,国家发展改革委第三次限制煤制油项目。

凯基证券统计资料显示:我国石油对外依存度高达50%,天然气虽然进口量不多,对外依存度仅5%,但其占一次能源消耗的比重也不足5%,远低于20%的世界平均水平,因此,随着国内需求越来越大,供应会越来越紧张。

面对供需不平衡的矛盾,政府的态度却是“很慎重”,海油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澳洲煤矿项目经理张满怀如此解读《通知》。我国虽然是富煤国,但是“煤炭毕竟是不可再生的能源,转化成天然气是否是最佳方式,目前还不是很确定。另外,煤制天然气理论转化率比较高,可达50%,但是实际上操作效果还没有掌握。”

政府的谨慎,或许在一定程度上是吸取了“凡政策支持产业必过剩”的教训。据了解,国际油价不断上涨,而我国富煤少油,因此,在政策支持下,各类新型煤化工不断发展起来。但是,煤制甲醇、二甲醚、醋酸等项目快速投资后,直接导致了目前的产能过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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