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商业英才网首页>财经>财经要闻>文章页
物价上涨下的兰州拉面样本:3年涨4成 远超"限价令"
字号:

类别: 国民经济 时间: 2010-08-18 来源:每经网-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陶斯然 特约记者 马文娟

关键字:物价指数

8月16日,对于兰州市牛肉拉面价格集体涨至3.5元一事,兰州市物价局商品价格处的工作人员接受了《每日经济新闻》的采访。从2007年到2010年,兰州地区牛肉拉面从2.5元一碗上涨到3.5元一碗,小小的牛肉拉面道尽了人们的“酸甜苦辣”,也是本轮物价上涨的一个标志性样本。

  物价的涨势再次从侧面得到确认。进入2010年,兰州市居民发现,原先3元一碗的兰州拉面,已经悄然提升至3.5元一碗。而这一次上涨,也再度将2007年兰州几个政府部门(物价局、工商局、质监局、卫生局)和牛肉拉面行业协会宣布的最高2.5元一碗的限价令打破。自2007年开始,在不到3年的时间里,兰州市拉面的均价已上涨了40%。

  不同于其他地区,作为兰州市居民几乎每日必备的兰州拉面,在当地有着类似于基础物价的地位,其价格的涨跌与每位市民日常的生计息息相关。从某种程度上而言,兰州拉面的价格对当地的CPI指数,有着直接的影响。

  面对“限价令”被打破,8月16日,兰州市发改委商品价格处的工作人员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综合现在的物价考虑,3.5元一碗的价格是可以接受的。”对此,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袁钢明认为,“牛肉面在兰州有着‘物价指标’的标杆作用,其3年内的涨跌,在某种意义上就是物价上涨的一个样本。”

  原材料价格推涨兰州拉面

  3年之后,原材料上涨再度“袭击”了兰州拉面。

  “2010年春节之后,兰州地区的牛肉拉面开始上涨,大碗牛肉面由原来3元的均价涨至了3.5元一碗。”兰州市民马小姐告诉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现在的兰州市,3元一碗的牛肉拉面几乎已经绝迹。”

  8月16日,记者来到位于兰州市市中心区域的著名拉面馆马子禄拉面。“我们的大碗牛肉拉面是5元一碗。”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同日,记者还走访了多家拉面馆,发现价格均已站在3.5元一碗的平均线之上。兰州著名景点五泉山下广场附近的一家名叫“牛肉面大王”的拉面馆工作人员表示,虽然部分顾客对3.5元的价格有所抱怨,但客源并没有明显减少。

  “原材料价格都涨了,工人的工资也在上涨,(拉面价格)再不涨就撑不住了。”一家拉面馆的经营者表示。

  据了解,在一碗牛肉拉面中,主要原材料为:牛肉、面粉、辣椒、花椒。其中面粉在近几个月有较明显的上涨。比如面粉每袋的批发价格涨了3元,一袋白面要卖到70多元;而辣椒和花椒也在各种因素包括游资的炒作下,价格出现了数倍的增长。“尽管卖到3.5元一碗,但是每碗赚的钱并没有增多。”上述经营者称。

  而随着兰州市牛肉面价格的整体上调,2007年兰州市政府有关部门颁布大碗牛肉面售价不得超过2.5元一碗的“限价令”已被汹涌的“涨势”彻底打破。短短3年时间里,兰州当地牛肉拉面的涨幅达到了40%。

  物价部门:现有价格基本合理

  小小一碗兰州拉面,对其他人而言可能是一顿调节胃口的美食,但对兰州当地的居民来说,却是每天不可缺少的必需品。

  兰州市政府官员曾介绍道:牛肉拉面的消费群体涵盖了社会各个阶层,更是工薪族、、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的主要食品。据不完全统计,兰州市仅近郊4区目前就有780余家牛肉面馆,年销售额在7亿元左右。

  8月16日,对于兰州市牛肉拉面价格集体涨至3.5元一事,兰州市物价局商品价格处的工作人员接受了《每日经济新闻》的采访。

  “我们尊重企业在市场经营中的行为,支持企业根据市场行业调整价格。现在来看,3.5元一碗的牛肉拉面价格是可以接受的。”上述物价局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没有发现商家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的行为。”当记者提出现有价格已经打破了2007年兰州市制定的2.5元“限价令”时,该工作人员回应称,“近年来物价大都已经上涨,3.5元的价格还是合理的。”

  该工作人员还介绍,在兰州每天有超过70万人的早餐以牛肉拉面为主食,这在总人口为360万人的兰州市占了相当大的比例,“还有部分外来的人员,午饭也会以牛肉拉面为主。”

  兰州拉面之典型意义

  近日来,随着发改委的密集发文和表态,百姓感受到的涨价压力似乎越来越显著。但抛开每个月枯燥的CPI数字或者几种农产品在游资炒作下以惊人的倍数涨价之外,生活成本究竟涨了多少,实际上一直缺乏一个标杆,而兰州拉面或许正提供了这样一个颇具代表意义的样本指数。

  “我们可以把兰州牛肉面的涨跌看作一个样本。”袁钢明表示,“相较冰冷的CPI数字,牛肉面在兰州地区的涨跌更令老百姓敏感,其基础食品的特性也让这一价格反映了社会公众的利益。”对于3年40%的涨幅,袁钢明认为要分地区来看。“尽管涨幅超过了40%,但由于兰州地区基础物价本来就比较低,所以造成了涨幅百分比偏高的感觉。不过考虑到当地收入也不是很高,老百姓的感觉确实会比较明显。”

  作为兰州市居民每日必备的食品之一,兰州拉面在当地有着广泛的消费基础,同时由于相关部门的发文限价,也为其价格披上了一层薄薄的官方色彩。

  袁钢明表示,兰州牛肉面价格虽然重要性不及大米、小麦这样的基础食品,但也从另外一个角度反映了目前整个经济的变化。“近日来,南方连续水灾带动了蔬菜价格的上涨,从兰州拉面的涨价来看,也算是对现在基础原材料物价上涨的一个回应。不过,其未来走势还是会取决于宏观调控的举措。”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为了保障居民生活质量,仍可以考虑对部分产品价格进行限价。”袁钢明表示,“兰州市有关部门3年前的 ‘限价令’尽管引起了争议,但却稳定了当地的市场。这一操作方式值得借鉴。”

  从2007年到2010年,兰州地区牛肉拉面从2.5元一碗上涨到3.5元一碗,小小的牛肉拉面道尽了人们的“酸甜苦辣”,也是本轮物价上涨的一个标志性样本。

  新闻背景

  进行价格指导5部门下达“限价令”

  2007年6月,在物价整体上涨的大环境下,兰州市牛肉拉面价格也开始上涨。居民们所熟悉的小碗牛肉面由2.3元上涨到2.8元,大碗牛肉面由原来2.5元上涨到3.0元,涨幅达20%。这是自上世纪80年代初兰州牛肉拉面价格上涨以来涨幅最大的一次。

  2007年6月26日上午,兰州市物价局、工商局、质监局、卫生局和牛肉拉面行业协会联合发布兰州拉面“限价令”,对兰州市780余家牛肉面馆进行分等定级,并对每个级别限定了最高价格管理办法:普通级牛肉面馆大碗牛肉面(加筷)不得超过2.5元,小碗(加筷)与大碗的差价为每碗0.2元。

  兰州市政府表示:兰州拉面是当地市民的生活必需品和地方的标志性食品,并不亚于水、电、气等公益产品的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规定,当商品价格发生波动时,价格部门有权进行干预,鉴于兰州拉面2006年以来连续两次发生较大幅度涨价现象,怀疑市场上出现了 “价格垄断联盟”,违反了《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规定,因此政府以“价格指导”的名义对其下达“限价令”,合情且合理。

  “限价令”发布之后,一时之间引发了众多媒体关注,“兰州拉面指数”的说法也不胫而走。

我要评论

评论

我来说两句


财经大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