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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守住标准的安全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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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3-06-17 来源:《新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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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遗憾的是,在食品安全危机不断的今天,这几样最基本也最重要的生存食粮已经无法让人放心了,“毒大米”、“地沟油”、“工业盐”、“勾兑醋”一一上演,让日常生活变作一种恐惧。

   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遗憾的是,在食品安全危机不断的今天,这几样最基本也最重要的生存食粮已经无法让人放心了,“毒大米”、“地沟油”、“工业盐”、“勾兑醋”一一上演,让日常生活变作一种恐惧。

  每次发生食品安全或产品不合格事件时,背后几乎无一例外地站着一道不合格的行业标准。工业化时代和数字化时代,本质就是一个“标准化”的时代,但这个原本是为了规范行业、保证质量、保障安全的标准,现在成了最令消费者感觉不安的魔鬼,也成了不法企业违规经营的借口。

  其实,消费者并不知晓也无从了解林林总总的行业标准,他们的要求就是一条:标准是安全的。但这个最基本的简单要求,已经越来越得不到满足了。

  安全本是标准的底线。一个安全的标准并不需要“最严格”,也不意味着不可为,它要的是科学上的基本安全性、技术上的可及性、经济上的合理性。但要营造安全可信的消费环境,更依赖于监管者和生产者严谨、公开、公平地执行标准。

  从标准制定层面看,出台一项安全的标准至少要关注三个群体诉求。首先是消费者,他们是标准的最终受用者,他们花钱购买物品,理当得到安全的质量;第二是关注生产者诉求,他们是标准的执行者,希望标准能够达到,并且有着一定的利润空间。为了保证这两方主体在标准上的诉求,还得有标准的监督者,即一些中间机构和行业协会对标准进行强制性或半强制性的监管。

  但目前大量行业都无法让标准在三个主体间平衡共存,安全也就大打折扣。

  一方面,在标准的制定上,消费者的诉求往往被忽视,而企业却成了标准制定的座上宾。国内企业标准的制定太依赖大企业,行业标准太多考虑到企业或行业的利益,往往缺乏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缺乏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的声音。

  我国标准的制定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类由国家立项、国家出钱;第二类由国家立项但国家只出一半钱,剩下的由接标单位自行筹集,这另一半钱主要来自企业;第三类是国家制定标准计划,但经费全部由接标单位自行筹集。

  这样的背景也注定企业成为标准制定主体。其实,企业参与行业标准的制定无可厚非,但如果企业过度干预行业标准,以至使标准为了企业利益而“妥协”,那便是行业标准的灾难。

  对大企业而言,经常有“一流企业卖标准”的说法,制定对自己有利的标准意味着更多的商业利益,企业为了节省成本,获取更多利润,当然希望标准放宽。加上一些食品企业在承担社会责任、透明度方面做得不尽如人意,事后应对也相当糟糕,使得社会公信力岌岌可危,其参与制定的一些食品标准自然遭到公众质疑和抵制。

  另一方面,就算标准出台时达到了安全要求,但也需要企业在经营过程按标准执行,这就需要强有力的监管了,但对标准的监管恰恰是目前最薄弱的环节。每次食品安全出问题后,不是标准不合格,就是监管不到位。

  比如食品检测,一些机构由于费用高昂不作为,就算做了检测,信息也不公开、不透明,更有甚者,一些检测机构站在企业一边,发布错误的检测报告,给公众和企业带来巨大伤害,但违规成本却很低。中国食品安全事故频频发生,但多如牛毛的官方检测机构却很少因此受责。而在国外,第三方质检公司如遇到同类事件,轻则倒闭,重则获刑。

  正如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疾控中心营养所研究员陈君石所言,要制定出更具公信力的食品安全标准,还需要企业、消费者以及专家等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所有利益方充分交流,同时加强知识普及、标准解释等工作,以消除信息不对称的种种问题。

  请守住行业标准的安全底线!没有一个安全的标准,我们拿什么去保障消费者的生命财产安全?谁为消费者的生命财产安全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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