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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利场上的关系学:你的对手也可能是最懂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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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金融服务业 时间: 2012-03-27 来源:《英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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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并购
当艾米和Derek再次相见时,已经身处敌对的两家投资银行,并将为一场收购战展开正面对决。

  相处七年,分手七个月。

  当艾米和Derek再次相见时,已经身处敌对的两家投资银行,并将为一场收购战展开正面对决。两位商业高手,曾是亲密无间的恋人,因彼此了解至深,过起招来自然直奔要害。一轮轮你来我往之后,当事双方才体会到个中的痛苦。不能忘却的爱情比商战更残酷。最终,感性战胜了理性,两个曾经的恋人、工作上的死敌,重拾旧爱,走到了一起……这就是电影《亲密敌人》讲述的故事。

  电影,传递的总是温暖和美好,至少在最后的一刻是。但是,回归到现实呢?

  黄光裕与陈晓的争夺战、真功夫董事会“两派对峙”……这些在现实中上演的商战片,其爱恨纠葛、利益冲突,比电影更有戏剧性,但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远远没有电影中那么美好了。

  你可以评论一部影片中的谁对谁错,甚至骂编剧、导演水平有限。可是面对真实的生活,当那些昔日非常信任的朋友或者亲人因利益反目成仇,又有几个人能说清楚谁是谁非?英国前首相丘吉尔曾说过一句名言:没有永远的敌人,也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这句话不仅适用于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也适合用在如战场的商场上。

  每每,伤害你最深的,就是离你最近的那个人。反之,你的对手也可能是最懂你,最能督促你成长的动力源泉。惺惺相惜,是不分朋友或对手的,但说到亲密敌人,又该如何理解其中的关系呢?进一步讲,人与人之间,到底什么样的心理距离最安全?一位曾经长期活跃在国际舞台的外交官、一位资深财经媒体人、一位弃官从商的企业家,他们如何看待名利场上各种错综复杂的关系?

  大国“密友”

  文|博鳌亚洲论坛秘书长 周文重

  国之交在于民相亲。国家友好的基础,在于民间的理解、支持和相互帮助。我在美国当大使五年,经历两次救灾,对此深有体会。

  第一次是美国卡特里娜飓风灾难。当时中国政府向美国提供援助。等到中国的汶川地震时,美国同样对中国提供了援助。同时,美国政要以及各界人土都赶到中国驻美大使馆吊念受难者。这些都充分体现了美国人民和中国人民的美好情谊。这能说大家不是朋友?

  记得2007年,中国出口到美国的动物饲料发生安全问题,同时出口美国的儿童玩具也出现质量问题,这些事情让美国人民很难接受。美国国会一些议员也对此事大肆加以渲染。一时间,整个美国舆论对中国企业很不利。我们承认,出事的中国企业肯定有问题,但不是所有的中国企业都有问题。怎么才能让美国人民知道真相?让他们对中国企业有个全面客观地了解?只有基于信任与互利互惠。

  以前,我出任过驻美大使,那是官方性质的外交;现在,我担任博鳌亚洲论坛秘书长,从民间角度促进区域经济工作。以前我是处理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现在接触经济界的人士更多一些。

  我发现,国家间的关系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有共通之处,有利益就会有摩擦、有矛盾。但有了矛盾怎么办?用武力打一架就能解决问题吗?肯定不能。

  就像商业竞争一样,中美之间有共同利益,也有分歧。但是建交30多年间,可以看到中美之间利益大于分歧。其实,国与国之前有分歧并不奇怪,美国及其盟友之间也会有矛盾。

  如果与人和人之间的关系相比,国与国的关系更复杂,还是那句话,有利益交汇的地方,就会有矛盾摩擦。

  其实,当两个国家交往关系越密切,利益交融越深,出现摩擦的可能性就越大,但如果双方还是希望向好的地方发展,就容易达成共识。对于美国这样的超级大国和中国这样最大的发展国家来说,友好相处,共同发展是双方唯一的出路。

  同理,我不认同商场上有非友即敌或类似亲密敌人的关系。出卖朋友,用不正常的手段获得利益的事情肯定有,但只是极端的例子,不能作为普遍现象讨论。如果这种不正常的关系成了普通现象,那这个社会就是不健康的,会很危险。既然要合作,就要学会平衡双方利益关系。

  出问题本身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在出现问题之后,想到如何解决问题,而不是扩大矛盾,激化问题。

  生意场,无哥儿们

  文|《财经》杂志执行主编 何刚

  生意场上相互信任就能成为朋友吗?我觉得不一定。

  我认为,朋友一般是不能有利益关系的。没有利益关系才不会发生利害冲突。生意场广交四海朋友,是为扩大生意圈。这种所谓的朋友关系,是不能完全信任的。如果有利益,和魔鬼也能做生意,但你愿意和魔鬼做朋友吗?肯定不能。

  同理,我不会觉得与哥儿们一起做生意会更安全、更有利。生意是需要讲原则和底线的。跟哥儿们做生意,是不是能严格地制订合同?是不是能认真地讨价还价?是不是在出了事后敢于追责?都是常会出现的问题。而哥儿们情义又很容易没有原则,所以基于朋友或者哥儿们情义产生的生意,往往是以失败告终。

  当然,有人愿意为了哥儿们情义承担后果,也愿意损己利人,对于这样的人,我尊重他高尚的品质,但我认为不值得大力推崇。哥儿们义气会让竞争不够激烈,最优秀的人不能脱颖而出,双方对自己的水平和实力都不能有真实的评估。如果这时候冒出一个后来者,很可能把两家都打败。

  从这一角度讲,如果一家企业想发展壮大,竞争时就要毫不留情地打败对方,不能考虑对方是不是哥儿们。只要不是用卑鄙或违法的手段,我觉得都正常。即便朋友之间会客气,其他竞争对手也不会客气。

  生意场上,根本没有必要刻意去追求什么朋友关系,更不能完全信任别人、把朋友放在第一位。要知道,当利益冲突出现时,或者当一家企业处在生死关口的时候,友情就变得不那么值钱了。特别是如果有一天,朋友成了竞争对手,那就是更危险的事情。

  这样的事情经常在现实中上演。例如,某知名公司的三位高管,因为利益纷争相互拆台。最后,大家都是利益的牺牲品,其中牺牲最大的人,不仅被拉下了马,还锒铛入狱。此前,三个人关系很亲密。但当利益出现,又不能用正当的手段获得时,激烈的争夺就开始了,最终到了不可调和的地步。争夺中,三人之间的关系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因为太清楚对手的优点与缺点,以及很多不可告人的秘密,谁心狠,谁就可置人于死地。所谓的亲密关系这时候就会变得不堪一击。

  不仅是朋友,即使亲人也是一样,遇到利益也会扭曲心态,使亲情变得一文不值。如果道义真的有用,就不会有那么多的遗产分争了。道德高尚的人有之,不高尚的人也很多。

  所以,人与人之间有适度的距离,对大家都好。不要期望在生意场上建立亲密无间的关系。因为生意场上有太大的利益关系。只要有利益冲突,就不能保证大家都能先人后己,为朋友两胁插刀。

  当然,我绝不推崇为了利益,违背基本人性和道德底线的做法。但我也不主张为了哥儿们情义放弃利益。有时必须要做对人不利,对己有利的事情,这也无可厚非。而在不违背商业规则和法律的情况下,损人利己并不应受到指责,只要竞争光明正大,不是背后使坏就行。仅因为了解对方,利用对方弱点去抢生意,更不是不道德。

  生意场上,利益最大化是大家共同的责任,交朋友是顺便的事。我不相信有谁不是为了利益,只是为了交朋友而做生意。

  也许,每个商人的发迹史都充满血腥,选择高尚的人基本最后都是吃亏的,除非你愿意自认倒霉。再或者你足够强大。李嘉诚就可以选择高尚,因为他有实力和能力选择。

  不成朋友也不成敌人

  文|北京市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白金荣

  有人说,经历越多,疑心越重,对人的不信任感越强。我却觉得,生意场上不应该有敌人,要以诚相待、多交朋友。如果没有广泛的商业关系、人脉关系,生意是做不好的。所谓“和气生财”就是这个道理。

  虽说在生意场上时有尔虞我诈,损人利己之辈,但或许是因为我幸运,到现在还没遇到过这样的人,我自己也不会这么做。损人利已一定不会长久。正常的竞争,应该是凭实力让对手心服口服。

  因为生意走到一起成了哥儿们,又因生意反目成仇的人,大有人在,但相信这绝不是普遍现象。我很不理解为什么做生意,会出现你死我活的斗争?这种现象应该在政界更多一些。因为仕途只有一条道,比如一个处可以有三个副处长,但处长只能有一个。所以,仕途是残酷的。但商道不一样,不是非要有你没我,有我没你。就像地产商,你开发东面我开发西面,你开发高档我开发中档,为什么非要挤到一条道上?就算挤在一条道上,只要不相互诋毁,也能相安无事。

  其实,所谓你死我活,跟利益大小没关系,只跟人品有关系。

  我认识一个人,他曾跟某房地产开发商是非常好的朋友。有一年,开发商楼盖到一半没钱了,急需资金,银行不借,工程眼看无法完成。开发商找到他说,房子可以4000元每平方米卖给他,等一年后渡过难关再以6000元每平方米买回来。这是互利互惠的好事,此人欣然同意,买了几万平方米。结果一年之后,开发商的心理发生了变化,觉得只用了一年时间就要付如此高额的回报,太亏了。于是,想方设法将买房者送进了监狱。几年后,此人出狱,又反手把开发商送进了监狱。本来是共赢的好事,最后闹成了两败俱伤。

  都知道走捷径的办法,有人耍小聪明去做,有人就不会做,差别就是自己的良心不允许。我最不赞成的就是为一点利益对竞争者进行人身攻击或者名誉损害。想拿到生意,只说自己好就行了,没必要说别人不好。就算最后没拿到生意,也说明自己能力不够。走偏门拿到的利益肯定不会长久。

  能在一起做生意,本身就是缘分,能成为朋友更要珍惜。如果不能成朋友,也不要成为敌人。不过,见利忘义者大有人在。你改变不了别人,不理他就是了,没必要跟他成为一类人。

  现在,商业上出现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也是因为商业规则不明确,对违反商业道德的人惩罚不够。如果有明确的商业规则,也许社会竞争会变得更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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