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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试点中小企业集合票据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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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金融服务业 时间: 2010-04-13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关键字:融资额 票据

目前中小企业的融资除了股权融资、银行贷款融资和债券融资外,票据融资逐渐成为一种重要方式

  中小企业集合票据试点再添新军。4月11日,天津市首个中小企业集合票据融资试点在滨海新区正式启动,位于滨海高新区的15家成长性较好的企业有望成为首批受益单位。

  此次集合票据发行方案是天津滨海高新中小企业与市工商联、海泰担保及浦发银行共同拟订完成,预计该集合票据于今年9月正式发行,其发行额度3亿~5亿元,拟订期限为3年。

  目前中小企业的融资除了股权融资、银行贷款融资和债券融资外,票据融资逐渐成为一种重要方式。2009年11月23日,我国首批中小企业集合票据成功发行,发行总金额达12.65亿元,共有23家中小企业参与发行。

  有专家分析认为,集合发行能够解决单个企业独立发行规模小、流动性不足等问题。但要想在规模上形成一定比例的融资渠道仍比较艰难,还需要一段相当长的时间。

  目前,监管部门已经打算助推集合票据融资试点进一步扩大,但高风险始终是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的最大软肋。此前,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了《银行间债券市场中小非金融企业集合票据业务指引》,其中明确了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业务的操作模式,并重点规范了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业务该业务的参与主体、发行方式、发行规模、产品结构、偿债保障措施、信息披露、承销发行等事项。

  同时,监管层还要求,单只集合票据的注册金额不超过10亿元,其中任一企业通过集合票据募资金额不能超过2亿元,任一企业集合票据待偿还余额不超过该企业净资产的40%,以控制中小企业通过集合票据融资贷款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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