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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在中国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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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国民经济 时间: 2009-12-30 来源:BNET商业英才网 作者:夏县明

关键字:人民币

2009年7月7日,广东省丝绸纺织集团在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办理了总额达693万元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结算方式包括汇入汇款、汇出汇款和信用证。

2009年7月7日,广东省丝绸纺织集团在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办理了总额达693万元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结算方式包括汇入汇款、汇出汇款和信用证。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在上海破冰后第二天,更大规模的试点在广东省启动,与港澳有密切经济往来的4个城市(广州、深圳、珠海、东莞)的300家企业获得了试点资格。

业内认为,粤港澳合作由此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行长马经说,广东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意义深远,有利于粤港澳进一步深化经济金融战略合作,共同实现经济金融持续健康发展。

粤港澳间人民币贸易结算拥有巨大的总量基础。以香港为例,近年来,与广东地区的贸易额占香港与内地贸易总额的比重在70%左右。2008年香港对境内2036.66亿美元的进出口中,与广东地区的贸易额高达1399.60亿美元;今年前4个月,香港对境内470.06亿美元的进出口中,与广东地区的贸易额达到320.90亿美元。

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中,香港、澳门的金融机构无疑担当了重要的“桥头堡”角色。根据《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人民币跨境清算可自由选择两条路径,一是通过香港、澳门地区人民币业务清算行进行人民币资金的跨境结算和清算;二是通过境内商业银行代理境外商业银行进行人民币资金的跨境结算和清算。

 毗邻港澳的广东也在试点中重任在肩。在全国5个试点城市中,广东拥有4个。广东省省长黄华华说,粤港澳经贸关系紧密,跨境投资、运营的企业数量众多,对以人民币进行跨境贸易结算具有强烈的意愿。在粤港澳开展人民币贸易结算试点,有利于进一步巩固粤港澳区域对外经济联系的桥梁与纽带作用,有利于促进贸易便利化,为粤港澳经济共赢发展提供支持和动力。

按照《管理办法》规定,广东300家试点企业可以在自愿的基础上以人民币进行跨境贸易的结算,试点地区内具有国际结算能力、为试点企业开户或为境外商业银行开立同业往来账户的境内商业银行,可以为试点企业提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服务。

有专家认为,作为广东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银行,中国银行做好了充分准备,已经分别与中银香港、汇丰银行等多家海外代理行签订《人民币贸易结算清算协议书》,为中国银行澳门分行等多家海外分支机构开立了人民币清算账户,从业务流程、资金清算、系统改造以及产品服务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准备。

银行方面对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前景表示乐观。人民币结算试点的推出,标志着人民币国际化进程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将大大降低地区间贸易交易成本,为企业规避因美元贬值所带来的风险。

 试点企业则开始享受以人民币结算带来的甜头。比如,国光电器与香港贸易伙伴的年结算量约4000万美元,采取人民币结算方式,在当前金融危机形势下可规避汇率风险,同时省去了货币兑换环节,能降低货币兑换所产生的财务成本。

有专家说,在试点实施过程中,人民银行将与相关部门建立必要的信息共享和管理机制,并通过反洗钱及人民币存款账户管理制度,对商业银行、试点企业加强监管,同时利用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收集和保存相关信息,对人民币跨境收付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监测及事后检查。

在条件成熟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范围将进一步扩大。广东省政府副秘书长李捍东表示,广东将深入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按照国家部署,适时扩大试点地市范围和增加试点企业数量,待条件成熟后,争取在全省铺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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