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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 阿弗莱克 英俊美男的非常转型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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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休闲娱乐 时间: 2009-07-22 来源:时尚先生

标签:阿弗莱克 泥龟 美男 电影 心灵捕手

  一旦你成为了名人,那还能让人看到你真实的一面吗?那就让我们审视一下潇洒且聪颖的当红明星本·阿弗莱克吧。

  出于某种原因,本·阿弗莱克不想让我看见他的座驾。所以,他开着一辆混合动力车到酒店接我。车子是白色的,外观还不错,但叫不上名,很普通,内装饰也缺乏体现个人生活的小细节,除了地上的红袜队棒球帽、黑霉手机外,再没有别的什么了。

  “你租的车?”我问道。

  阿弗莱克叹了口气。“债权人的。”

  我们彼此心照不宣,显然这家伙不愿向我吐露半点有关自己的私生活。“还行啊,”我说。他打开司机车门,回头看了一眼酒店。30码外,站着阿弗莱克刚才有意躲避的那个服务生。阿弗莱克看上去兴高采烈,但又像被一条风筝线拉着,不能完全尽兴。换句话说,不到一分钟,他又变得衰老和严肃。他穿着没系腰带的牛仔裤,脚上是双普通运动鞋,黑色长袖T恤。仔细观察,他比你想象的还要弱不禁风,像是天天都在忍受着腰背疼痛。所以,他在深不可测的当今世界,在贝弗利山和科佛市交界处,在一天中的午后,他行走在光亮中。我是个外乡人,而他是本·阿弗莱克,这里独特的地理环境,这儿的一切,都该归他个人所有。外面的世界虽然精彩,但险象环生、烦恼不断,让人伤痕累累,这就是他给我留下的第一印象。在我们后面的那辆车上,有两个家伙举着各自的手机,对着他不停地拍照。过了一会儿,我突发奇想,刚才那俩家伙是想遮挡太阳啊。

  “我真不知道是白颜色的,”他上了车,观察后视镜时说道。好好看看吧,居然没有启动引擎的钥匙,这该死的车是用按钮或是其他什么装置启动的。“如果不是开车上路,你根本不知道有多少辆白色车。一辆白色车开过去了,又一辆开过去了,后面那俩家伙开的也是辆白色车。我昨天在洛杉矶租的车也是白色的,我发誓。”

  “你要吃点东西,”他提醒我。“来点鱼肉卷吧。”我在拉斯韦加斯呆了4天刚刚回来,回到熟悉的世界后,提不起精神,无所事事,和我们开的这辆车没多大区别。“4天?只在拉斯韦加斯?”他脸上泛着光,表情滑稽。当车门关上,与外面的世界隔绝后,阿弗莱克才允许自己适度表露他为人所知的一面。和每个男人一样,他面对生活所表现出的神奇个性与拉斯韦加斯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他曾在那儿消磨过时光,对有些事情了如指掌,比如,他知道这点:“老兄,你在那儿呆得太长了。”

  每当他拐弯或是回头查看时,总要先抬抬下巴。难道你不抬下巴吗?他抬抬下巴,然后看着我,说:“你就是个泥龟,反正我们就这样称呼人。在拉斯韦加斯呆够3天,知道吗,你就变成了现存的最低等动物。4天太长了,变成怪异的泥龟了。”他用拇指擦着手指盖,那样子象是在用沙砾或是硬币磨擦手指,然后牙齿合拢,露出了他那特有的笑容,从低到高,笑声发自喉咙,但起源于胸腔。突然,遇到了红灯,街对面车上的一个女人举起了手机,冲着他不停地拍照。她开的也是辆白色车——不骗你。他并没有注意到这个女人,还沉醉在泥龟的画面中:“知道吗,泥龟生活在土里,或是泥塘中,呼吸泥土,想出头露面一次简直太难了。”我极力克制自己不要胡乱猜想,极力克制自己不要过早地下结论,就因为他租赁了车,就猜想他是个狡诈的胆小鬼,唯恐人们窥探到他的私密世界,所以他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谨小慎微,充满恐惧。他在2、3件事上说的很对,比如在拉斯韦加斯呆的时间永远都太长,白颜色车在数量上占有绝对优势。我尊重智慧,眼前这个来自波士顿的男人,是男人中的极品,曾在大银幕上奉献过3段电影史上最令人刻骨铭心的角色独白:《心灵捕手》的结尾,《开水房》里的小人物,以及《追求艾美》的高潮部分。

  这才是你想像中的本·阿弗莱克,而不是詹妮弗﹒洛佩兹身边的本﹒阿弗莱克,或者《鸳鸯绑匪》、《新泽西女孩》中的本·阿弗莱克,更不是八卦杂志里绯闻不断、脾气不好、私生活乱七八糟的本·阿弗莱克。你突然想起编剧出身的本·阿弗莱克,曾一度到处拈花惹草,至今仍是牌桌上的高手,同时他还在努力成为新一代好莱坞明星中的佼佼者。2007 年,他推出了导演处女作《走失宝贝》,令不少人对他刮目相看。故事精彩,夺人眼球,话题耸动,严肃而深刻地挖掘了波士顿社区的复杂关系。同样的话题,在斯科塞斯手里就变成了《无间道风云》这样纯粹的商业片。如果要评判探讨波士顿都市题材的最佳电影,那大多数人一定会说是《走失宝贝》, 而不是《无间道风云》。难能可贵的是,《走失宝贝》的剧本由阿弗莱克和他的一个中学同学一起完成的,根据丹尼斯·勒翰的同名小说改编。说到这,你一定会想起阿弗莱克的编剧处女作《心灵捕手》。

  至于我嘛,充其量是个泥龟,所以他还在想办法帮我打开眼界。“宿醉的最大好处,”他解释说,“就是直男不能跟另一个直男做那事。”他说得很对。

  此刻是周一的3点15分,我们坐在一家名为“印地安人”餐厅的里屋,光线昏暗,人稀安静。停车时,餐厅门卫拿出了拍照手机,边问边把手机抛向空中,这举动你10年前一定不会看到。我可以把你的照片放进衣兜吗?阿弗莱克斜视着他,点了点头。他屈服于外面的世界——当然可以——但他一点也没兴趣观赏自己的照片。

  进了餐厅,我们讨论了他的下一部电影《政局密云》,他坐直了,探过身,用手指挠了下空中,然后有意划一个弯。当他开口说话时,他就变得很高大。“我曾寻找过能成为真正明星的国会议员,但跟人们谈起时,他们的表情像是我在说自己想找一匹飞马。我看好3个人:安东尼·维纳,帕特里克·墨菲,拉姆·伊曼纽尔,他们都很优秀,经历非同寻常。我曾和拉姆吃过午餐,这家伙非常热情,语言犀利,滔滔不绝,无论叙述还是对事情的把握上都很到位,而且霸气十足。”然后,他抬了抬下巴,晃了晃脑袋。“我就想从多角度和多方位研究他的一举一动,从走路到落座,这些人都精通身体语言,但要熟悉他们很难,除非你能天天和他们在一起。”

  他擅长琢磨事情,格外重视细节,一旦发现线索,就死死抓住不放。他语速很快,幽默感很强,为强调重点间或停顿,给人印象深刻。时不时会把话题变成论述他的工作,他的职业以及他的人生,尽管他谈吐随意自然,但他对问题的回答却充满对自己的隐喻。

  比如以下这段,就是他的原话。如果你大声念出来,那就和阿弗莱克讲话的风格一样。我是直接从录音带上,仔仔细细地打字记录下来的,没有留下任何遗漏。如果你一口气含糊不清地快速读完,好似在说自己的亲身经历,那它就真能引导你到下一个问题。用气势压倒谨慎;在句子结尾要加快语速;快到结尾处时,要激昂亢奋,爆发冲动。我的问题是:发生在你身上最有趣的事到底是什么?如果你自己写这个故事,你会说些什么呢?以下是他的回答:

  “关于我,最大的误解,或者说是我身上最令人吃惊的一点就是:你们在报刊上读到的关于我的一切,实际上都和我,以及我的生活、我的工作、我的一切没有关系。我是一个很直接、很乏味的人,这才是事实。我从没像现在这样对工作如此卖力,因为我是个有家室的人了,这也是我最担心的事。没错,我也为世界担心,但不是每时每刻都如此。有时我也会很自私,像其他人一样。我已经不看八卦报刊也不看新闻了,也不上网,因为老有消息令我烦恼。我的名字一旦出现,总是很丑陋,你知道,这些很猥琐的故事或是带误导性的评论,全都是杜撰的。如果非得要我说,关于我自己有没有风趣的一面,或者非得让我写个自我介绍,我会说,我跟报道中描述的我其实很不一样。因为我是一个正常人,每天过着正常的生活,这样的故事可没有什么卖点。即使当我正在恋爱中或者刚刚失恋,故事情节看起来很戏剧性时,如果告诉你真相,其实还是很无聊。我从导演、编剧或者演员的视角看待这一切,事实的真相是:其实我们都是普通人。我说的普通,不是平淡无味,而是真实。我很幸运,现在当上了演员。可我并不是生来就是演员。我小时候也没钱,也没有出名的机会。现在我拥有了这一切,其中有一部分,我心存感激,而另一部分,我也很气恼。哦,我不该用‘气恼’这个词。我经历过很多事,也因为发生了很多事,还有不少我希望能够避免或者改变的事,不过,其实每个人多多少少都是这样的。现在,如果把我的各种情绪,好的、坏的、美的、丑的,在一幅图表上标示出来,我的情绪还是很平衡的啊!”

  在这篇小短文中,阿弗莱克把意识流的加速器踩到了底,他并没有把一堆猿粪扔向艺人墙,以便看看能粘住些什么,而是拿我刚才提的愚蠢、直白且八卦的问题说事,然后轻车熟路自己做了一番回答。他一点也没有遮掩自己对名誉的困惑,回答直截了当。阿弗莱克坦言,他最气愤的是,每次送女儿上学,都遇到一堆穿着宽松运动服、举着相机、从初级学院中途辍学的狗仔。这些人溜进校园,对他们父女俩大喊大叫,“珍妮弗去哪儿了?”“你妈妈去哪儿了?”孩子怕的要命,这也给他提了醒,在这个世界上居然有白痴凭借吓唬孩子挣钱,而孩子是无辜的牺牲品,因为她不知道妈妈此刻是不是正在某个地方工作。他憎恶这类狗屎八卦,就这么简单。

  所以,他对普通人的向往发自肺腑,但他并没有像一些明星那样,假惺惺地对普通人的生活表示向往,他用作品说话,作品是他表达内心的最好的佐证。他演得最成功的角色,就是那些最具普通特性的人物,比如在《心灵捕手》中,阿弗莱克并不是简单地披上了普通人的外衣,或者临时进驻了普通人的躯体,因为他就是编剧,是他一手创造了这个角色。这也是为什么他后来会选择当导演的原因。《走失宝贝》中的叙事方式,就洋溢着他所说的普通和真实的特质。“要玩就玩真的。这是我拍这部电影的前提。”他说。“好比你看到一个人,如果你从他身上穿的衣服无法判断他是从哪儿买来的,或是觉得他没可能买得起这身行头,那这身衣服就不能出现在电影中。就是这样。”

  阿弗莱克坐在那儿,屁股半对着房,没有任何做作。偶尔他的黑莓手机传来震动声。餐食端上桌了,他看了眼电视上正在播放的体育节目,那位新英格兰队的现役四分卫说,自己要为球队的前任四分位的归来让出位置。

  就在那时,我突然意识到我可以大致猜测出他的座驾的内部样子,我设想根据这辆车的里程表,它一英里也没有跑过。我也没必要坐在这儿,吃着一堆潮湿的全麦饼干屑,一心想着了解他的孩子们。她太太不是2周前才生的孩子,所以汽车里应该有2个儿童安全座椅。也许是辆SUV。也许杂乱,但不失高雅,配备了价格昂贵的导航系统,每个挡风玻璃的遮阳板上,都安装了冰透太阳镜。现在,这辆车就停靠在某个难得一见的地方,距餐厅直线距离不会超过10英里。那地方一定是个私人车道,但他拒绝回答此问题。当然,和一个艺术灵感来自世俗的人在一起,这本身就具有非凡意义。他说到做到,一点也不暴露自己的生活细节。

  阿弗莱克摇头叹气。“我不是一个疯狂至极的橄榄球迷,我是说我喜欢(新英格兰)爱国者队,虽然少了(四分卫)汤姆﹒布雷迪,但我看了全部的比赛。”他摇了摇头。 “我父亲赚了不少钱,他经营一家小书店,我还是个孩子时,他就开始大赌新英格兰队。所以,球星史蒂夫﹒格罗甘用他受伤的膝盖给我家买了第一台盒式磁带录像机,第一台洗衣干燥两用机,直到我妈妈轰走了父亲。所以,我从孩童起就知道鄙视橄榄球迷,但这也为我提供了一个观赏爱国者球迷的机会,他们坚定不渝地为自己的球队下着赌注,不管结果如何。”

  我们边吃边聊,话题转入电影,一开始是说米奇·洛克在《摔跤手》里的表现。阿弗莱克认为洛克扮演的角色,与一个疲惫不堪的摔跤手相比,过于渺小和简单:对他而言,他首先是个父亲。“我们所有人在家庭关系上,都存在着一种真实感。人们正在损害与父母的关系,这样的人相当多。而你在看这类题材的电影时,会发现孩子与父母的关系变得太糟糕,。一方面,这让人满足, 它有助我们在个人生活中改进和完善尚未完成的事。但从另一个方面说,你心里知道这并不完全真实,这是一种对意志的伪装或摧毁。所以,电影里才出现了悲剧,极度的哀伤和悲愤,因而才有了世俗或愚蠢的东西、或是和女儿一觉醒来丢失了所有东西,一贫如洗。”他深深地吸了口气,然后又呼了出来。像是叹气,又像是咕哝,或者是哽咽。我眯起眼,注视着他。

  几周后,我坐在在印地安纳州的家中,听着那次采访的录音,注视着院落中的泥土,看着我忘了修剪的树枝,盯着邻居孩子残忍地丢下的无聊的塑料玩具,但所有这一切都即将被一场暴风雪所掩埋。阿弗莱克突然打过来了电话。是这样,他想知道我是否还需要些其他的什么。

  “我想用那辆笨蛋车当故事引子,”我说。

  “哪辆?”

  “那辆白色的,”我回答。“只是它是租赁的,当故事引子有点怪异,最好是用你的座驾开头,我还从没见过了,只是假装见过。我想用你的电影方式,讲述细节。”

  “噢,”他回答。“那好吧。”

  那我就开始叙述了。车里有2个儿童安全座椅,太阳镜,一小沓现钞,杯托上放着一杯坚宝果汁,座椅上可能放着一瓶阿斯匹林。阿弗莱克听完笑了,但对于座驾没有吐露半句细节。他说:“有关车子的事是这样,我带你去兜风,然后你描述。你要留意我忽略的事情——你自己感觉一下,有没有小瑕疵,或看看我女儿从学校带回来的图画,或是感觉一下其他被遗忘的什么。也许这伤害到我家庭中的某人,但不管怎样,只好如此了。‘他妈的,不能再有第2个人搭乘我的车了。’但问题是,‘你为何不让我先看看你的汽车啊?’”

  “生命轮回,风水轮流转。但不管怎样,我戴过你的帽子。”我告诉他,在回酒店的路上,我试了试他的帽子。“请你原谅。”

  “感觉如何?”他问。

  “你的脑袋比我的还大,”我接着说道,“这绝对说明问题。我可是扬基队的铁杆球迷。”

  他没有吱声。他对扬基队球迷的恐惧和对狗仔队差不多:低下脑袋,目光向下,唯恐被球迷包围。然后,我们挂了电话。

  自从我们见面后,时间已过去了2周。期间他客串了喜剧片《他没那么爱你》,到底他出于什么考虑才接下了这个角色?他为什么不去接着当导演呢?为何要浪费时间在细碎小事,即便票房不佳?

  他的回答并不含任何歉意,对自己的选择或是对自己的电影没作出任何退让。“反正就是4天的活!”他说,“只有4天而已。要是导演一部电影,那得花上好几年呢。4天算什么?你跑到剧组转一圈就回来了。他们问我愿不愿演,我看了剧本,觉得还挺有趣的,就答应了。何况,我特想跟詹妮弗﹒安妮斯顿合作一回。”

  也许,仅仅以导演身份生存,对阿弗莱克来说显然是不够的。“一个导演一生可以经营的影片并不多,可选择的空间也越来越小。”他作为导演的下一个计划是改编查克.霍根的小说《侠盗王子》,前期筹备工作已经开始了。他自己写了剧本,改名为《小城》,灵感来自波士顿的查尔斯城区,他自己将出演片中的男一号。说到这里,他开始自觉地回答一个未来4年里他可能会不断被问到的一个问题,他还说他会直接把这个回答放到这部电影DVD 花絮中,这个问题就是:阿弗莱克对波士顿是不是太执迷了?

  “是啊,除非是保罗.托马斯.安德森那样的天才,所有导演似乎都有这种疑虑:我会不会被框死在一个小格局里?我是不是只会讲关于这一个城市的故事?至于我,关于以上这个问题,我的答案很简单——我在这个故事中找到了共鸣。”

  这很像《走失宝贝》中的话。他说并非是由于人生选择的都市题材吸引了他,而是因为波士顿允许他做决定的事情极为有限,能假定的地方也不多,所以他只能把注意力集中在故事本身。先开始,后结束,就这么简单。电话中,我们虽然相隔1900英里,但我知道他即将掀起一场真男人变革,并让自己走出中庸的困境,像个极品男人,像个爸爸,像个念家的负有责任感的男人。他讲一个故事,其实是说了3个故事,他深谙此道,轻车熟路。“我认为《走失宝贝》富有挑逗性,但不侮辱人,更不泛泛而谈。作为成年人,我所经历的一切让我明白,你无论在哪儿都要有信仰。你陷入困境,对此并没有答案能够解释清楚,你无论采取傲慢还是自信并不能解决问题症结。你做出了选择,然后就要不断完善自己的选择。”

  他继续讲着自己的故事,内容繁杂,似乎永远说不完。他是作家,我猜想他将来一定会把自己的故事搬上银幕。我们核实了一些具体事,然后拉长声音彼此致谢,电话挂断。一小时后,我收到他的邮件,主题栏空白,以下是他写的:

  汽车后排有2个儿童安全座椅,地上有轻便的隔板,拉上去就能遮挡后排座椅。堵车时,摄影师和狗仔队为了透过前排车窗看到后面的孩子,恨不能把我和太太杀死。如果他们什么都看不到,那就不会鲁莽地驾车盯梢我们了。我的车既不个性也不风趣,其实我的车里也没有什么太私人的细节,我在路上听鲍勃.迪伦的专辑“真相迹象”。哦,我戒烟了,所以车里没有烟缸。这是辆内燃机车,不用猜想我对外观是否喜欢了。我太太开的是辆混合动力车。我的第2辆车是摩托车。所以,如果你能在所有的车上,减少里程数,那倒是个不错的主意,但我实不相瞒,摩托车这些日子大多停在私人车道??。

  我即刻回复: “谢谢,听上去很一般,但却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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