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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巨额利润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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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2-03-08 来源:《新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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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几年,华尔街投行、评级公司和一些经济学家一贯看空中国银行业,但是,每一年中国商业银行的财报都不啻为对他们的一记响亮耳光。

  最近几年,华尔街投行、评级公司和一些经济学家一贯看空中国银行业,但是,每一年中国商业银行的财报都不啻为对他们的一记响亮耳光。

  2月17日,中国银监会公布的数据显示,2011年全年,境内商业银行净利润总计约达1.04万亿元,创历史新高。公告显示,2011年一至四季度,境内商业银行净息差分别为2.6%、2.7%、2.7%与2.7%,非利息收入占比分别为20.8%、20.7%、20.1%与19.3%。

  中国商业银行的暴利以这样的表述最能说明问题:商业银行已经超过烟草和石油行业成为当今中国最赚钱的行业。如果按照商业银行2011年全年净利润来计算,中国商业银行2011年平均每天赚得约28.5亿元。

  央行行长这样评价华尔街的评级机构:他们不了解中国。那么,境外机构到底不了解中国银行业的哪些方面?中国的商业银行为何能够成为最暴利的行业?巨额的利润到底是怎么赚来的?

  利差收入坐享其成

  首先是利差收入,这是我国商业银行利润的主要来源。而利差收入在2011年进一步放大的原因有两个,一个是贷款基数庞大,另一个是银行定价地位提高。

  商业银行的贷款基数庞大,应该是从2008年底政府实施的宽松货币政策开始的。仅2009年一年,我国商业银行就放出了10万亿元的信贷资金,这个数字是此前年份的数倍。这些信贷资金大多投放给了政府控制的“铁公基”项目,大型国有企业和各地成立的为大型基础设施项目融资的地方融资平台。贷款是商业银行利润来源,天量信贷尾随而来的是天量的利润。

  2011年央行银根收紧,持续地加息和提高存款准备金率,不但没有使商业银行的利润降低,反而成了商业银行利润增加的助推器。

  首先,加息和提高存款准备金率,收紧了商业银行的流动资金。而且,从2011年9月开始,商业银行的信用证保证金存款、保函保证金存款以及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存款等都被纳入存款准备金的缴存范围,致使各家银行信贷规模投放都有所减少。而企业的贷款需求量并没有减少。在这种形势下,商业银行站在有利的地位,争相上调贷款利率,银行的利润也随之上涨。

  其次,我国商业银行上缴央行的存款准备金是有利息收入的,这个利息基本能够抵消商业银行的存款成本。而且,在不断加息的过程中,活期存款利率并不在提高之列,这部分资金被商业银行用来贷款,进一步拉大了利差窗口。

  按照央行的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可在基准利率基础上在0.9?1.9倍的范围内自由浮动。2011年,由于资金紧张,各家银行贷款利率上浮比例越来越高。

  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的部门经理周杰(化名)告诉《新财经》记者:“以往,我们给大型企业贷款都是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下浮5%或10%,而2011年这种情况几乎没有了,对大型企业贷款利率基本都是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10%,对中型企业上浮20%,对小型企业上浮30%。”

  一家国有银行的部门经理也表示:“一些信用社的贷款利率上浮比例更高,达到80%?90%。有的信用社甚至超出了央行规定的贷款利率浮动范围1.9倍的最高上限,一年期贷款利率达到了12.8%。各家银行都是这么操作的,所以就导致了2011年贷款利息收入的大幅增加。”

  记者了解到,以前,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利息达3分利、4分利已经很高了,2011年达到了6分利。试想,企业只有在资金严重短缺,甚至资金链断裂的情况下才能去贷6分利的钱,这么高的融资成本,企业还能赚到什么钱,只能是亏得一塌糊涂。

  银行收费变本加厉

  商业银行只靠吃利差来维持的局面总有一天会改变,因为商业银行转型,增加中间业务收入是大势所趋。因此,监管层对于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也提出了指标要求。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近来,各家商业银行还存在利息收入的转移问题。也就是说,商业银行将利息收入中的一部分收入,转移到中间业务收入科目下。周杰向《新财经》记者介绍:“比如,银行给一家企业的贷款利率是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20%,但贷款合同中的贷款利率只体现‘执行基准利率上浮10%’,另外上浮的10%则作为顾问费或咨询费体现,单独向企业收取。”

  “包括同业存款也是这样,同业拆借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比如同业拆借利率是在基准利率基础上加30个点,但合同中会体现的是在基准利率上加20个点,剩下10个点是手续费收入。本来,同业拆借业务只有利息收入和支出,而一部分利息收入转到了中间业务收入中,但发生利息支出时体现的就是利息支出。这些转移出来的利息收入,就变相成为了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周杰告诉记者。

  事实上,企业只有在真正得到了商业银行的财务顾问服务、信息咨询服务,并与银行之间有往来的财务报告或信息咨询记录的前提下,银行才可以向企业收取顾问费、咨询费。但目前各家商业银行并没有对企业做任何服务项目,只是以顾问费的名义将贷款利息收入转嫁过来,形成中间业务收入,以达到完成上级行下发的中间业务收入指标的目的。

  一家国有银行的支行行长赵勇(化名)告诉《新财经》记者:“我们行小企业中心发放贷款时,都要对企业收取财务顾问费、咨询费、监管费,等等。比如我们发放的‘农耕文明贷款’,10万元贷款要收1500元的资金管理费。而且,各家国有商业银行收取的标准也不一样。收取的这些管理费都算作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

  记者了解到,各家银行这么做的根本原因就是为了完成总行下发的中间业务收入任务,目的也是为了发展银行的中间业务。周杰表示:“有些银行因为完不成任务,就变相搞一些花架子,这样做的结果,实质上银行总的利润没有发生变化,只是在业务结构上做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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