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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Great American Business Model

刘杰克:创始人创立之时也会有离开之日

来源:BNET 商学院 作者:尹轶男

不同类型的创始人对企业贡献的价值有哪些?其成就和影响力有哪些?何时离开企业是最佳的时期?我们认为这些问题也都是值得每一位创始人和企业家去深思的问题。这里,我们也采访了一些专家,就企业创始人这一话题与大家进行相关的探讨。

刘杰克老师认为,一般企业的创始人都具备的基本素质主要可以分为几个方面:专业素质,道德素质,能力素质和心理素质。企业的创始人必定是在自身所学领域有所擅长,有深入研究的人,有一技之长,才可以发现别人未曾发现或未能解决的问题,这是他们成功创业的基础。

企业的创始人一般都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质,诚信是其创业之本,因为创业者们深知他们的道德品质决定着自身企业的市场声誉和未来的发展空间。以良好的自身口碑才能带来良好的企业口碑,使企业可以成功创立,逐渐步入正轨,渐入佳境。失信于人必定会让企业失长久之利。

企业的创始人都具备过人的判断能力和商业能力,有敏锐的市场眼光和市场洞察力,以及一定的商业能力。敏锐的洞察力是指一般创业者都会有独树一帜的预见能力,能使创业者能有效地预测和把握方向。准确把握了市场的动向和市场的机遇点,才能适时的发现良机,成功将企业推出市场。

创业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创业成功更是需要天时,地利,人和各方面的因素全部具备的综合体,缺一不可,所以企业的创始人一般都拥有一个良好的健康心态来面对挑战。他们自信,勇敢,富有冒险精神,坚韧而专注,才会最终历尽艰辛成功创业。是这些强大的心态一直支持着创业者们发挥无限的力量,坚持到底,最终把梦想变为现实的。对自己有信心,对未来有信心,是创业者们不断向前的动力,而在风险和机会并存的创业界,时刻拥有对市场决断的勇气和敢于为先的冒险精神才能让他们可以走在市场的前头。对事业全身心的投入,坚持不懈的努力是创业成功的基石。创业的过程必定会有坎坷,有直面失败的勇气,面对压力可以临危不乱,处变不惊,才能最终战胜一切困难,也为自己带来丰厚的利益回报。此外,创始人自身或多或少都有一些能够吸引别人的人格魅力,在他们身上可以感觉到一些能够让人追随的力量。

具备“理想的”企业家素质的企业创始人是不存在的。成功的企业创始人也一定是有所长,也有所短的。根据其优势和风格的不同,刘杰克老师认为,创始人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交际型:充分利用自己的人际关系,为自己创业提供资金和经验的帮助,建立了广阔的社交圈。面对商业圈,面对媒体和大众都可以游刃有余。这样的创始人会让企业在一个良好的商业氛围中生存和成长。

沉默寡言型:一般为技术型的创始人,靠自己的技术打天下,不善言辞,魄力不足。一般技术型的创始人大都缺乏良好的商业管理和运作能力,在创业初期凭借技术上的优势和领先为企业寻找到了一片蓝海,但在企业发展壮大时期,在面对重大商业决策之时往往显得领导魄力不足。

个人魅力型:个人风格强烈而突出,有强大的自信心,靠自己的人格魅力变身为企业的代言人,充分代表了企业的形象。他们有智慧,有才干,拥有卓越的个人品质,言辞和行为一般都具有强大的感染力,被人们所追随。他们是企业的精神领袖,也是企业的掌舵者,在企业内部可以起到一个激励的榜样作用,个人的魅力让员工敬佩,也让大众崇敬,但这种创始人一旦离开企业,对企业的影响是巨大的。

稳重求胜、稳扎稳打型:从创业初期开始就很有规划,很有计划性,喜欢学习前辈的经验教训,在经验积累和探索中慢慢找到适合自己企业发展的道路。有明确的阶段计划、发展目标,以及战略蓝图。这样的创始人会让企业在脚踏实地中稳步的发展,不为外界的各种动向所动,坚持自己的道路,步步为营,循序渐进,稳定中带领企业不断向前。但过于求稳的创始人会容易错过企业的最佳转型时机,企业难以有突破性的发展。

一条路走到黑型:患有持续症,不懂适可而止,抛弃先前带给他们成功的东西会破坏他们良好的自我感觉。守旧,拒绝改变。企业的成功不会维持的很长久,最终会走向衰败。

那么,创始人是否最终都会离开自己创办的公司?什么情况下可以选择不离开?如果离开,应该怎样选择离开的时间?在离开的时候,创始人应该收获哪些?刘杰克老师认为,创始人是否最终都会离开自己创办的公司,这个问题是不确定的,因为答案也不是创始人一方说了算的,有时候受到多方因素的影响。

创始人离开自己创办的公司的原因无非有这几个方面:一些创始人离开是因为私心作祟,个人犯错,最终被迫离职;业绩不佳,不得不走;公司内部斗争,创始人同公司在战略上或管理上发生分歧和冲突,被迫离职;创始人与控股方不合,被赶走;公司被收购,创始人的职位被职业经理人代替。可以看出大多情况下,创始人的命运并不掌握在自己手中,因为种种原因而被迫出局的占大多数,即使他们不愿离开,也无能为力。尤其是在企业融资发展的过程中,公司创始人或管理团队在同投资方过招中失去对公司的控制权,乃至被赶出公司的,可谓不乏其例,这已经成为创始人与一手创办的企业之间不可逾越的鸿沟,一个不可打破的魔咒。

如果创始人可以同控股方保持良好的关系,在自身方面以身作则,遵守公司条例,在任职期间公司业绩良好,同公司管理层在战略和管理方向上达成一致,那创始人会离开的可能性几乎没有。如果创始人可以自己选择离开的时间,那么在企业发展进入了新的阶段,更需要具有大型企业组织、管理和运营经验的人来管理企业是,创始人如果相较于管理,更适合创业的话,可以选择主动离开,为了企业更好的发展。另外,当企业内部另有更优秀,更强势的领导人才,创始人在公司的地位已经可有可无,并无很大的发挥空间时,为了自身更好的发展,可以选择离开自己的公司。

创始人应该明白,创立之时也会有离开之日,资本的力量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才是永远不变的真理。离开自己创办的企业必定会有一份难舍之情,但等待着离开的创始人们去做的事情还有很多,离开不一定是坏事,市场是广阔的,带着收获的经验,财富和建立起来的社交网,迎接创始人们的是光明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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