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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岷:国美的硬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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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组织管理 时间: 2010-08-20 来源:《中国企业家》

关键字:公司治理结构

创始人失去公司控制甚至被迫离开,乔布斯可以,为什么黄光裕不可以?

  作者:李岷

  创始人失去公司控制甚至被迫离开,乔布斯可以,为什么黄光裕不可以?

  狱中黄光裕与国美董事会的博弈将来迟早会被收入中国商学院的案例库,成为理解在港上市民营企业公司治理的经典。

  根据目前披露的信息,黄光裕与陈晓领衔的国美董事会,都是在法律与上市框架下争夺公司控制权,从商业与利益角度讲,无是无非。令人可惜的是被企业家控制需求高度“工具化”的国美电器,前段时间刚稳定下来的前景,旋即又晦涩暧昧起来,中小股东瞬间蒙损。

  其实黄光裕应该感到庆幸。过去多年以来,中国商界不乏由于创始人、大股东出事而导致企业短期内即土崩瓦解、一蹶不振的案例,国美却能从黄光裕事件中幸免。原因大概有:中国商业社会发展到现在,社会各界开始能以理性眼光看待与处理类似事件,尽量将企业家个人危机与企业风险切割开来;国美作为香港上市公司、零售企业,关联利益方众多,这迫使有关方面当初在黄光裕事发时不得不小心维护好国美利益;还有就是PE兴起,为企业自救提供了可依靠的金融机制;最后,陈晓为核心的国美管理层的努力不可忽视。这些因素合力,使国美得以从业绩与声誉持续下滑的深渊中上行。

  黄光裕同意危机当头时将自身风险与企业风险做适度切割,但他显然不能接受控制权正在丧失的事实。

  联想到此前商界的一些案例,我想提两个问题。一个是,为什么某些创始人身陷囹圄、或者自身难保之时,他此前对内对外号称亲密无间的战友与团队会很快露出“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面目?长期处在黄光裕身影之下的陈晓力主“去黄”似可理解,为何黄一手提携起来的核心团队也很快“变异”?以前的仰融案也是如此,仰融与地方政府的矛盾刚开始激化,他身边的几大“金刚”立即“反水”。莫非后者皆是见利忘义之辈、处心积虑已久?如他们是,为何黄光裕、仰融们会让这等人物长期成为自己的左膀右臂?这是谁的失算与悲哀?如他们不是却今日决然背叛,那又暗示了创始人与企业文化何种失败?

  第二个问题,当企业家(创始人)的境遇、需求与企业(特别是公众公司)境遇、需求不相协调时,企业家做什么样的选择是明智、而富有远见的?是为控制权血战到底吗?在企业家需求并未与股东需求、客户需求产生深层呼应的背景下,被企业家家族与个人需求高度工具化、人质化的企业,怕是迟早成为悲剧。正面的例子是:三聚氰胺风波后,牛根生在股权、运营层面均让渡出了控制权,现在他跟蒙牛都“安全”了。

  什么是国美的硬道理?某个人哪怕创始人的控制权不是、企业家的一己需求不是。发展是国美的硬道理,企业价值是硬道理。黄光裕把维护公司利益作为控制权争夺的托辞似可换来部分同情,但是却不太符合事实。他指责在陈晓领导下“企业发展明显滞后”,但“滞后”并非从他入狱始,他被抓之前,国美扩张过猛的毛病已显现出来,上市公司规模利润指标那时就均被苏宁超越。他作为前董事会主席早该检讨。

  创始人失去公司控制甚至被迫离开,乔布斯可以,为什么黄光裕不可以?最终,乔布斯用时间证明了苹果公司董事会当年请他走路是一个错误,乔布斯可以,黄光裕也并非不可能。关键是,黄应该在尽可能不损毁国美电器市场价值的前提下去赢得时间与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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