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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苗种业将实行“黑名单”管理制

类别:时间: 2009-03-29

作者:吴洪

  28日,省海洋与渔业局派出监督执法组到连江、蕉城、福鼎等地开展水产苗种检查,责令违规水产苗种企业限期整改,期间不得出售苗种,暂时收回苗种生产许可证。

  据悉,活动整治的重点是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出口原料备案基地、无公害水产品生产企业、水产苗种生产单位。通过严查孔雀石绿、氯霉素等禁用药物的使用,确保水产品消费安全。下一阶段,福建省将对水产苗种企业实行“黑名单”管理制度,对未经许可从事生产或不按规定要求生产及检测存在水产品质量安全隐患问题的水产养殖企业进行媒体曝光。 (吴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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